海顺新材: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球聚看点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董事会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各管理层负
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
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
证。由于市场环境变化或非可控因素等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
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如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本次内部控制
评价所涉及的报告期间,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依据
本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主要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
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公
司自身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原则,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及公司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重点对公司重点部门及全资子公司进行了检查和评价。
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
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
售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
等内容。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基本涵盖了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当前
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公司制度及相关行业法规要求
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
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
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定性标准
①重大缺陷: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
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
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未能发现该错报;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及内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②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
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或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无效;对于非常规或
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
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
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未建立有效
的内部审计职能;沟通后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纠正。
③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
陷。
(2)定量标准
缺陷分类 缺陷影响
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2.5%
重要缺陷 利润总额×2.5%≤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5%
重大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税前利润×5%
(1)定性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决策程序
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
重;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安
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难以恢复声誉;重大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
面影响的情形。
②重要缺陷: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的缺陷;内部控制、内部
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关
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③一般缺陷: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一般缺陷未及时整改;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以外情形。
(2)定量标准
缺陷分类 缺陷影响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人民币 500 万元以下或受到省级
一般缺陷
(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人民币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2000
重要缺陷
万元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2000 万元)以
重大缺陷
上,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
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六、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采取的措施
内部控制是一项长期而持续的系统工程,公司将继续完善与经
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相适应的内控制度,保障公
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公司 2023 年的内控工作重点将继续在以
下几个方面做好改进和完善:
继续审核并完善内部控制框架,健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各
内部控制要素,确保发挥内部控制的执行效果,促进公司持续规范运
作,更好地实现对风险的有效防范与控制。
括如供应商备选方案、关键核心专利及非专利技术的掌控、市场战略、
人力资源保障及安全生产等方面。为保障公司在如重大经济变化、重
大社会变化、重大国际形势变化下的有序经营提供有效参考及行动方
案。
强公司整体管控能力,完善经营管理监督体系;进一步充实内部审计
资源配置,加强内部审计的监督与评价能力,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加
强对子公司的内控管理,对其完善性、合理性、实施的有效性进行监
督与评价,并完善相应的奖惩措施,确保各项控制制度和措施得到有
效执行,保障公司按经营管理层的决策运营,防范风险,切实保障股
东权益。
对风险评价体系和控制措施建设、监控;并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及具
体情况,进行及时的动态调整,从而提高内控系统的准确性、有效性
及效率效果。
七、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