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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顺新材: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球聚看点

发布时间:2023-03-30 19:18:49 来源:证券之星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董事会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各管理层负

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

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

证。由于市场环境变化或非可控因素等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

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如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本次内部控制

评价所涉及的报告期间,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依据

  本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主要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

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公

司自身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原则,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及公司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重点对公司重点部门及全资子公司进行了检查和评价。

  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

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

售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

等内容。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基本涵盖了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当前

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公司制度及相关行业法规要求

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

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

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定性标准

  ①重大缺陷: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

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

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未能发现该错报;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及内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②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

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或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无效;对于非常规或

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

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

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未建立有效

的内部审计职能;沟通后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纠正。

     ③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

陷。

 (2)定量标准

 缺陷分类               缺陷影响

 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2.5%

 重要缺陷      利润总额×2.5%≤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5%

 重大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税前利润×5%

 (1)定性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决策程序

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

重;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安

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难以恢复声誉;重大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

面影响的情形。

     ②重要缺陷: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的缺陷;内部控制、内部

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关

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③一般缺陷: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一般缺陷未及时整改;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以外情形。

  (2)定量标准

缺陷分类                 缺陷影响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人民币 500 万元以下或受到省级

一般缺陷

       (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人民币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2000

重要缺陷

       万元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2000 万元)以

重大缺陷

       上,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

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六、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采取的措施

  内部控制是一项长期而持续的系统工程,公司将继续完善与经

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相适应的内控制度,保障公

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公司 2023 年的内控工作重点将继续在以

下几个方面做好改进和完善:

继续审核并完善内部控制框架,健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各

内部控制要素,确保发挥内部控制的执行效果,促进公司持续规范运

作,更好地实现对风险的有效防范与控制。

括如供应商备选方案、关键核心专利及非专利技术的掌控、市场战略、

人力资源保障及安全生产等方面。为保障公司在如重大经济变化、重

大社会变化、重大国际形势变化下的有序经营提供有效参考及行动方

案。

强公司整体管控能力,完善经营管理监督体系;进一步充实内部审计

资源配置,加强内部审计的监督与评价能力,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加

强对子公司的内控管理,对其完善性、合理性、实施的有效性进行监

督与评价,并完善相应的奖惩措施,确保各项控制制度和措施得到有

效执行,保障公司按经营管理层的决策运营,防范风险,切实保障股

东权益。

对风险评价体系和控制措施建设、监控;并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及具

体情况,进行及时的动态调整,从而提高内控系统的准确性、有效性

及效率效果。

     七、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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