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周报(第89期)丨21财经推出ESG频道2.0,笑果文化遭行政处罚-世界新动态
环境(Environment)
1、中国酒业协会:年内尽快出台白酒企业碳排放核算及产品碳足迹评价标准
5月15日,中国酒业协会官微消息,中国酒业协会《白酒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及报告标准》、《白酒产品碳足迹评价标准》团体标准研讨会在贵州茅台召开。会议达成共识,标准起草小组将与相关技术院校、经验企业共同合作,基于相关代表的意见建议反馈并结合中国白酒酿造实际,进一步制定企业碳排放核算及产品碳足迹评价的经典案例供行业参考,年内尽快出台两项标准,为白酒工业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标准体系支持,促进白酒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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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湖州率先开展ESG保险创新探索
近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各自奔赴企业现场,双双开出首张可持续发展(ESG)保险保单,这也是在全国率先落地的首批ESG保险项目。
本次ESG保险项目主要为企业应对在环境(E)、社会(S)、治理(G)风险提供自主选择的综合性风险保障。其中,环境(E)维度包含企业环境风险管理、气候变化应对、资源节约利用、绿色运营风险保障等内容;社会(S)维度包含企业安全生产、产品责任、供应链管理、员工安全风险保障等内容;治理(G)维度包含企业董监事及高管责任、连续性经营、治理架构等风险保障内容。
3、21财经推出ESG频道2.0,为中国“双碳”目标贡献力量
5月15日,为更好的传递ESG相关资讯,21世纪经济报道新闻客户端21财经APP进行了升级,隆重推出ESG频道2.0版本。21财经ESG频道2.0依托南方财经传媒集团优势,整合报社内部丰富资源,化繁为简聚焦八大内容板块,旨在为政府、企业等相关决策提供建议和参考,为中国的“双碳”目标贡献一份力量。
4、中节能衡准发布ESG评级产品
近日,中节能衡准公司推出自主研发的ESG评级产品(H-ESG Rating V1.0,以下简称“H-ESG”),包括ESG评级体系、ESG评级系统、ESG报告披露、ESG能力提升咨询服务等多元化产品和综合性解决方案。
H-ESG评级体系分为四级,包括环境(E)、社会责任(S)、公司治理(G)3大支柱下的13项维度、35个议题、120余个底层指标。评级结果从高到低设置AAA-D 10个级别,综合反映公司ESG表现在市场中的相对水平。H-ESG评级体系建立在丰富的本土数据源和深度结构化基础之上。数据来源包括企业自主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ESG报告、企业官网信息、临时公告等信息,以及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和监管信息平台、第三方数据提供商等途径。
社会(Social Responsibility)
1、北京和上海文化和旅游局暂停笑果文化在京、沪所有演出
5月17日,“文旅北京”微信公众号消息,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接群众举报,决定对上海笑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实,该公司及其演员李昊石肆意篡改演出申报内容,在5月13日下午、晚上连续两场“笑果脱口秀”演出中出现严重侮辱人民军队的情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该公司行为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决定对该公司作出相应行政处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325381.6元、罚款13353816元。对涉案人员及其演出经纪机构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相关违规行为将进一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无限期暂停涉事公司在京所有演出活动。
此外,上海市文娱领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第一时间同步约谈、严厉训诫涉事公司“笑果文化”负责人,责令其从即日起暂停在沪全部演出,立即开展内部管理整顿,配合做好立案后续处理。
2、紫金矿业(601899.SH):控股子公司外协单位发生安全事故
5月18日,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近日,控股子公司巨龙铜业外协单位一兴万祥在所承包的巨龙铜多金属矿露天采场排水巷道相关竖井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吊笼坠落事故,造成6名兴万祥员工失联。截至目前,失联人员仍在全力搜救中。
3、牧原股份(002714.SZ):向杭州市西湖教育基金会捐赠人民币1亿元
5月16日,牧原股份公告,为践行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创造价值,服务社会”的核心价值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资助公益教育、科研事业的建设及发展,公司已自愿向杭州市西湖教育基金会捐赠人民币1亿元。捐赠资金将用于杭州市西湖教育基金会资助西湖大学或与之相关的公益教育、科研事业的建设与发展,包括但不限于人才建设、学科建设、基础建设、学生培养、学术交流、科研与其他人员薪酬奖励补助等多方面事业的长远发展。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
1、合众思壮(002383.SZ):4年虚增利润总额5.21亿元,收行政处罚决定书
5月21日,合众思壮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合众思壮通过虚构雷达相关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通过虚构专网通信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虚构软件销售和技术服务费收入;跨期确认票据贴现费用。合众思壮上述行为导致2017年至2020年累计虚增收入15.81亿元,累计虚增成本11.78亿元,虚减财务费用1.1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5.21亿元。
证监会决定:对合众思壮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郭信平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财务部总监袁学林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侯红梅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公司此次涉及的信披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将就历史年度所涉及的财务数据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2、山石网科(688030.SH):因信披不及时,收警示函
5月15日,山石网科公告,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尚喜鹤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规定,公司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公司迟至2023年2月10日披露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及时。此外,公司财务部门未能及时准确提供公司预计的2022年经营业绩情况,导致公司未能及时进行业绩预告。尚喜鹤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副总经理,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依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尚喜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3、*ST金一(002721.SZ):因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被出具警示函
5月15日,*ST金一公告,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经查,公司以前年度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4、东方通(300379.SZ):因未及时披露相关重大事项,收警示函
5月15日,北京证监局披露《关于对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一、未按规定履行对控股股东的担保审议程序和信披程序;二、未及时披露相关重大事项。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等规定,现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5、超图软件(300036.SZ):一董事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收警示函
5月17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孙在宏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 孙在宏担任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期间,于2021年11月18日至11月25日间通过集中竞价卖出公司股票1000000股,交易获利1213732元。又于2022年4月8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入公司股票88400股。
孙在宏上述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孙在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6、格尔软件(603232.SH):因2018年至2021年年报财务数据不准确,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5月19日,格尔软件公告,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时任总经理杨文山,时任财务总监顾峰,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周海华,时任副总经理叶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2018年、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格尔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与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采购、销售业务,导致公司披露的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数据不准确,其中2018年至2020年虚增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4.78万元、250.67万元、77.38万元,占当期已披露金额的比例分别为3.83%、3.58%、1.36%;2021年虚减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0.37万元,占当期已披露金额的2.39%;虚增2018年营业收入1119.81万元,占当期已披露金额的3.63%,虚增2020年营业收入216.98万元,占当期已披露金额的0.49%。
7、重庆建工(600939.SH):因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2.5亿元公司资金未及时披露,收警示函
5月18日,重庆建工公告,公司收到重庆证监局关于对公司及董事长唐德祥、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周进、董事会秘书窦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2023年4月29日,公司公告,披露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2022年累计发生金额2.5亿元,截至2022年期末资金占用余额为2.5亿元。
截至公告日,上述占用资金和利息已归还。公司对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未及时披露,违反了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