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到“十四五”时期末,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比例超过40%
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比例超过40%(主题)
天津日报讯(记者 廖晨霞)近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天津市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共九部分29条落实举措,突出具体化、有创新、可操作、能落地,对我市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出全面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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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时期末,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技能人才激励体系更加健全。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超过4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超过35%。力争到2035年,技能人才规模持续壮大、素质大幅提高,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与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远景目标相适应。
构建高技能人才多元培养格局
据了解,在构建高技能人才多元培养格局方面,首先要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其次要强化行业企业主体作用,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做好高技能人才供需预测和培养规划。再次要发挥职业学校基础作用,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学校,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最后要增加优质社会职业培训资源供给。同时,要推动国家重大战略中高技能人才培养任务落实,深化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和区县结对帮扶工作。
搭建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
在搭建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方面,首先是支持建设企业培训中心,支持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企业建设企业培训中心、企业公共实训基地,面向企业职工开展培训。其次是强化公共实训中心引领示范,支持中国(天津)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天津滨海新区先进制造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依托设施设备和技术优势开展社会化服务。再次是支持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专业学位研究生产教融合工作站等。
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制度
在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制度方面,首先是注重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支持重点企业结合实际需要开展项目制培训,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培训。其次是加强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实施“工匠涵养创新工程”“制造业根基工程”和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再次是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建设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开发数字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推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职业技能培训模式。
完善技能导向的使用制度
同时,要注重完善技能导向的使用制度。首先是健全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支持企业结合实际设立技能津贴等,鼓励企业高技能人才参与科研项目等活动。其次是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工资分配机制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再次是完善技能人才稳才留才引才机制,推行“海河英才”卡,高技能人才的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
健全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机制
在健全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机制方面,首先是拓宽技能人才发展通道,推进“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支持高技能人才申报相应系列职称评价,切实保障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其次是完善职业技能评价制度。再次是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企业采取考核鉴定等方式进行技能人员自主评价。
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要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首先是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定期举办“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积极承接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选拔赛、全国技能大赛等竞赛活动。其次是加快竞赛成果转化,支持我市建设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全国技能大赛天津集训基地。再次是优化竞赛奖励机制。按规定落实免试升学政策,采取以赛代评方式,对在相关技能竞赛中获奖选手给予奖励激励。
完善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机制
在完善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机制方面,首先要提高技能人才政治待遇,其次要加强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最后要营造技能成才社会氛围。
来源:天津日报